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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觉得,拿个性不合当分手理由是件很牵强的事。我想应该是很多原因,才造成个性不合.如果你说你们的分手原因,是个性不合的话,那感觉你在找个理由,让自己有台阶下.你应该要知道:
一.爱一个人,应该爱上对方的全部,而不仅仅是他的个性.
二.每个人对於一个人个性的评断,是不同的,而且很主观.
三.如果真的个性不合,为何分手后你又想挽回?
四.你的个性又怎样呢?
五.世界上没有个性非常合的两个人,需要双方共同努力.
如果真的个性不合,你应该想一下,他是否是我要的?复合之后,我能否接受他的那种个性?假如真的让你复合,你会觉得很奇怪,他也是.为什么呢?因为你们之前就是因为个性不合才分手的啊!
所以说,个性不合,不是拿来评断.毕竟你分手后,你说了这四个字,也代表在说他的不好的地方.那为何不把这四个字隐埋起来,换个角度想呢?你可以说自己无法包容他的,自己无法接受他的行为模式,自己无法承受他的缺点.甚至可以说对方包容我,对方无法接受我的行为模式,对方无法承受我的缺点.我想讨论这些比较有意义,而不是只丢下这四个字,拿来当结束一切的一句成语.
爱他,就该包容他.就像你养一只小狗一样,你跟它玩的时候很开心,看它的模样很可爱,它生病了你还会心疼.但是当它乱大便,不听你的话的时候,你就生气,想把它遗弃,这样是不对的喔!因为你对它是有责任的。
同样的道理,你接受他的好,两个人很甜蜜,但是相对的,你也要包容与体谅他的不好,也就是你常说的个性差.不能说他爱你,你就说他个性好,他不爱你,你就说他个性差.
个性不合,不是分手的理由,而是不够爱对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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